基础产业集团关于开展公有房产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基础产业集团关于开展公有房产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按照市纪委全市公有房产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要求,根据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公有房产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公有房产使用管理的监督,确保公有房产底数清、权属明、处置合规合法,集团决定自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6中旬,开展公有房产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集团成立公有房产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徐晓勇
副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文彦
成 员:集团综合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纪检监察室及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团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分析。
(二)工作职责
集团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的工作统筹和问题线索的调查、核查。
集团纪检监察室和财务部负责对专项整治中相关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对公有房产上账、收入(收益)入库。
(三)工作机制
专项整治期间,组长牵头组织,副组长统筹协调,成员具体推进,按照上级纪委要求进行工作调度,并按期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二、整治范围
集团本部、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沈阳五里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全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新基广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整治内容
各类办公、经营、居住、公共服务、地下室、车库(车位)、公租房、廉租房及其他公有房产管理中,瞒报、漏报公房;强占公房;公房收入(收益)不入账;违规审批和使用、处置公房;其他违反公房管理、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信息统计阶段(2020年1月6日前完成)
信息统计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照《公有房产基础信息表》(见附件)相关内容,层层组织清查填报,认真查找管理漏洞,主动纠正执行偏差,彻底整改所有问题。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
集团本部及属公司要对公有房产情况进行内部公示(至少三天),同时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对应缴未缴的公房收入要收缴,对强占的公有房产要收回。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零报告的单位要形成承诺书,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集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2月15日前完成)
集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自查自纠情况梳理汇总后,应上缴财政的资金,按要求将应收缴的资金纳入本企业财务管理。
(四)重点检查阶段(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
重点检查阶段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并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公有房产情况逐一进行核查。
(五)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
集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自查自纠和检查核查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治中问题的线索进行梳理、甄别,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汇总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二)强化落实。要对照方案逐项落实,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要形成问题台账、情况报告、承诺书,由纪检监察室汇总上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强化推进。要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宣传发动就跟进到哪里,按照市纪委要求,及时、准确报告阶段工作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集团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为:024-22805207。